譬喻:透過「借彼喻此」的方式,由喻體、喻詞、喻依三要素組成,常見的有明喻、暗喻、略喻及借喻。
轉化:描述事物時轉變其性質,分為擬人化(擬物為人)、擬物化(擬人為物)及形象化(擬虛為實)。
誇飾:用誇張鋪飾的筆法超過客觀事實,包含空間、時間、物象、人情及數量的誇飾。
對偶:要求字數相等、句法結構相似、詞性相同,分為句中對、單句對、隔句對、長偶對及鼎足對。
排比:針對相同特質的事物,以結構相似的語句接二連三說出,不限字數且通常需三項以上。
設問:將平敘語氣改為詢問,分為提問(自問自答)、疑問(懸問,無答案)及激問(答案在問題反面)。
映襯:將相反的觀念或事實並列比較,分為反襯(同一對象)、對襯(不同對象)及雙襯。
類疊:同一種字詞或語句反覆出現,分為疊字、類字、疊句及類句。
借代:不直說本體,借用相關的名稱代替,如用「杜康」借代「酒」。
摹寫:對事物的各種感官感受加以形容,包含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觸覺及思覺摹寫。
層遞:依事物發展做深淺、輕重等分層排列,分為遞升式與遞降式。
雙關:一語關顧兩種事物,包含音義雙關、詞義雙關及句義雙關。
轉品:改變詞彙原本的詞性,例如將形容詞轉為動詞(如「綠」江南岸)。
頂真:用上一句結尾詞彙做下一句起頭,分為聯珠格與連環體。
倒反:文辭表面意義與內心真意相反,分為倒辭(正話反說)與反語(嘲弄諷刺)。
引用:引用他人話語、詩詞或成語,分為明引、暗引與化用。
象徵:以有形的事物表達無形的觀念或情感,分為明徵、暗徵以及普遍或特別的象徵。
互文:上下兩句文義互相呼應、補充,須合併理解,如「秦時明月漢時關」。
回文:上下兩句詞彙大多相同但詞序排列相反,分為嚴式回文與寬式回文。
鑲嵌:在詞語中故意插入數目字、虛字、特定字等,分為鑲字、嵌字、增字及配字。
示現:利用想像力將不聞不見的事物說得如聞如見,分為追述、預言及懸想示現。
婉曲:不便直說時,用婉轉的話暗示本意,形式包含曲折、微辭、吞吐及含蓄。
錯綜:將整齊的辭格故意抽換詞面、交錯語次、伸縮文句或變化句式,使其參差有致。
倒裝:調整語句順序以加強語氣或調和音節,包含語法上的倒裝與修辭上的倒裝。
感嘆:利用嘆詞或語氣助詞來強調驚訝、讚嘆等內心強烈情感。
飛白:故意記錄語文中的方言、俗語、吃澀或錯別字,以呈現「句如其人」的效果。
移覺(通感):將某感官的感受轉移到另一感官來描寫,如以視覺描述聽覺。
析字:根據文字形音義加以推衍,包含化形(離合字)、諧音及衍義等技巧。
呼告:說話或寫作中呼叫對方(人或物)名號以引起注意或傾訴情感。
藏詞:隱藏成語、俗語或歇後語的一部分,以部分代替全體。
仿擬:模仿前人作品結構,分為仿詞、仿語、仿句、仿段及仿篇。
跳脫:語文半路因心念轉動或突發狀況而中斷,分為突接、岔斷、插語及脫略。
拈連:將適用於甲事物的詞語拈來用在乙事物上,使兩者連結,如「蜜蜂是在釀蜜,又是在釀造生活」。